十七冶“文化与管理沙龙”活动管理办法-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赢

十七冶“文化与管理沙龙”活动管理办法

来源:组织文化部作者:组织文化部发布时间:2009-06-30阅读次数: 次

为了活跃全公司各类管理人员的学习氛围,扩大管理人员的学术视野,提高管理人员的学习兴趣,交流学习心得,发挥各类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为促进企业的发展提供文化与管理交流平台,经公司同意,现正式组织开展总部机关大楼“文化与管理沙龙”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文化与管理沙龙宗旨

“文化与管理沙龙”旨在围绕各类管理工作和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交流的文化建设开展宽松的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一种形式。营造自由进行探究、争鸣、讨论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交流的文化与管理方面的各种问题,创造一种原始创新的环境,弘扬敢于创新的精神,为针对探析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交流的文化与管理方面的各种问题提供一个宽松、自由、平等的交流平台。

第二章 文化与管理沙龙特点

文化与管理沙龙主要特点概括为:两个倡导、四个没有、五个突出、六个自主。

两个倡导:倡导大胆创新,倡导交流互动。要求与会者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反对假话、空话和套话,不重复别人观点;强调互动,在讨论中“孵化”新思想新观点,在交流中“孕育”管理和文化创新。

四个没有:没有门槛,没有权威,没有领导,没有框框。与会者不论资历、学历、专业、年龄、性别,只要符合当期沙龙的主题,都可报名参加;与会者可以说自己最想说的话。

五个突出:力求突出主题新颖性、人员专业性、思维发散性、学科交叉性和成果科学性。主题要有新意,体现创新精神,讨论的主题应相对集中、观点鲜明,防止没有边际的泛谈和清谈;形式注重争鸣和讨论;突出管理的交叉性,从各个岗位的不同视角进行交流碰撞,激发新的思想火花。

六个自主:沙龙议题、议程、会议形式、召开日期、会议地点和参会人员由召集人自主确定。
    第三章 沙龙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

3.1沙龙组织形式及分工:

海外项目管理沙龙小组(由海外事业本部组织),负责海外工程项目的管理及业务等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财务与审计管理沙龙小组(由财务部、审计部组织),负责财务与审计方面的管理及业务等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项目监管沙龙小组(由项目监管部组织),负责工程管理方面的管理内容等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发展改革沙龙小组(由发展改革部组织),负责发展改革方面内容的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人力资源管理沙龙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负责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及业务等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经营计划管理沙龙小组(由经营计划部组织),负责经营计划方面的管理及业务等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市场开发沙龙小组(由市场部组织),负责市场开发方面的内容等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技术质量管理沙龙小组(由技术中心组织),负责技术创新、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组织文化管理沙龙小组(由组织文化部组织),负责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交流的文化等方面的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安全管理沙龙小组(由安保部组织),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法务沙龙小组(由法务部组织),负责法务方面的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文秘档案管理沙龙小组(由总部办公室组织),负责文秘档案等方面的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总部大楼内的文化与管理沙龙活动由组织文化部统一负责协调;文化与管理沙龙活动时的茶水、咖啡供给和人员服务由总部办公室负责提供。

另外,总部大楼内其它二级公司也可根据需要,确立专题,组织沙龙研讨交流活动。

3.2沙龙活动方式

上述各小组必须在每季度前五天将本季度要开展的沙龙活动计划和填写的沙龙主题报告申请表报与组织文化部,经由组织文化部协调确定后,在每季度前十天予以公布;各小组按照公布的时间和确定的专题,在公司二楼文化与管理沙龙开展活动;活动前,应事先通知总部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供茶水、咖啡及服务;每次活动结束后,各小组要将沙龙活动情况及评价报组织文化部。

第四章 沙龙活动形式

4.1沙龙采用召集人制度。召集人由各小组根据每次活动的主题确定;每期沙龙规模一般为20人左右,时间一般为2小时左右。

4.2沙龙活动时不设主席台,采取圆桌会议或其它合适的形式,参会人员随席而坐。

4.3沙龙活动一般不请领导讲话,由主持人简要介绍本期沙龙设立专题的背景及讨论内容,然后直接进行发言和讨论。

4.4参会人员采取邀请专家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形式。

4.5沙龙可参考如下议程进行:主题发言——自由提问与讨论——召集人点评。

4.6沙龙不在会前征集论文,而是事先将讨论专题告知与会者。要求与会人员提前对讨论主题做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每人可申请主题发言和讨论发言。主题发言不是宣读论文,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每次活动的主题发言不超过3人。

4.7每次主题发言结束后,安排集中讨论,每人可多次举手申请讨论发言,但每人每次一般不超过3分钟。每期沙龙讨论时间原则上不应低于整期沙龙时间的50%

4.8沙龙活动时应对与会者发言进行现场记录。

4.9各沙龙小组原则上平均每两月举行1-2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活动次数,不能举行活动的必须说明情况。

4.10每年底由组织文化部牵头,对活动开展好的部门和单位酌情予以奖励。

第五章 其他事项

5.1本办法由组织文化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2009628起施行。

 

 

附件1十七冶“文化与管理沙龙”主题活动申请表

附件2十七冶“文化与管理沙龙”活动评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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