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纪委:
根据中冶集团《关于公布国资委和集团公司违反“八项规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中冶集纪[2013]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公司总部机关和二级公司领导人员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情况的监督,现公布国资委、中冶集团和公司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国资委举报电话;010-64470952;
国资委举报邮箱:;
中冶集团举报电话:010-59869012、010-59869113;
中冶集团举报邮箱:;
公司举报电话:0555-2354968、2354966、2365767;
公司举报邮箱:
中共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5月9日